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
申請人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仲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茲因甲乙丙三方為求不動產買賣契約(合約編號:__________)之誠信履行及保障買賣價金暨處理仲介服務費,三方委任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理「買賣價金履約保證」(下稱價金履保)暨處理仲介服務費等事宜,並願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保證內容及保證書核發
一、保證內容依本申請書及________公司核發之『買賣價金履約保證證書』為準。
二、________公司於收到甲乙雙方簽定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本申請書及首期應存入履保專戶之買賣價款後,即以甲乙雙方於買賣合約所選擇之保證書核發方式進行後續作業。
三、保證期限:自買賣契約生效及價金已入履約保證專戶內之日起至本申請書第十一條所定之日止。
四、保證額度:最高以買賣契約所載之買賣價款即新台幣_____________元整為限。
第二條:地政士委任
甲乙雙方同意委由_____________地政士(下稱承辦地政士)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抵押權設定、塗銷之相關手續。
第三條:買賣價金之管理
一、甲方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應匯入履約保證專戶內之價金,除第一期付款甲方得以現金或新台幣之即期支票給付(以票據為支付者應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價金履約保證專戶」為受款人,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外,其餘各期付款甲方應以匯款方式按下列「本案專屬繳款帳號」匯入履保專戶,並保留匯款單據以茲憑證。
二、________公司管理前項買賣價金直至不動產買賣契約履行完成或解除止,甲乙雙方均不得要求提領、設質予第三人或請求轉為定期存款。除專戶保留款外________公司於給付或返還履保專戶價金時依履保專戶利率計息(扣除利息所得稅)。因________公司非金融機構,依據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本利息所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非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免予扣繳之範圍。
第四條:專戶支出
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公司得依三方履約結果及相關約定進行認證後逕由第三條第一項之履保專戶中代為支付下列款項:
一、乙方於過戶時所生之相關稅費:如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工程受益費等。
二、清償買賣標的原抵押貸款取得清償證明所需之款項:須俟產權移轉登記予甲方或其指定登記名義人,且專戶款項足夠清償時方得出款清償。
三、甲乙方應給付丙方之仲介服務報酬: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公司於買賣契約簽訂後即依丙方所提供之服務費確認單、仲介分店業績分配表等相關證明文件將約定仲介服務報酬給付予丙方。本項約定非經三方同意不得撤回、撤銷或變更。
四、甲乙雙方應負擔之保證手續費及其他以書面約定之應付或動支款項(經甲方同意而動支之款項不在履約保證範圍內)。
除前項支出款項外,甲乙雙方不得要求提領履保專戶內之價金。倘履保專戶內款項不足支付上列項目時,雙方應在________公司或承辦地政士通知後補足差額部份,否則承辦地政士得暫停辦理產權移轉送件之作業。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事項
一、若甲方須以本買賣標的物向金融機構辦理抵押貸款以支付尾款時,應於完稅前確認貸款額度、辦妥相關之對保手續及完成貸款存匯入履保專戶所必須之保全手續(與核貸之金融機構簽立撥款同意書具結指定撥款帳戶或對保後將存摺、蓋妥開戶印鑑章之取款條交付承辦地政士保管);並配合承辦地政士會同貸款金融機構辦理代償乙方於本買賣標的設定之原抵押貸款及塗銷等相關手續,且將貸款之餘款撥入前開第三條之履保專戶。甲方不得自行至貸款金融機構辦理撥款手續或要求匯入指定撥款帳戶以外之其他帳戶。
二、若甲方向金融機構貸款之核貸額度少於尾款或無須以本買賣標的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以支付尾款時,應於完稅前將貸款與尾款之差額或尚未給付之全部價款存匯入履保專戶。
三、甲方未履行本條義務,視同違約,________公司得免負對甲方依第一條及第六條所示之保證內容,承辦地政士得暫停辦理繳稅及產權移轉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證責任之範圍及履行
一、對甲方:
乙方若未能依約履行,經甲方以書面催告履約後仍未履行,甲方再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要求返還已付價金,並以書面通知________公司時,由________公司定七日以上期限催告乙方起訴,若乙方未能於期限內起訴者,________公司即將履保專戶內之買賣價金餘額扣除甲方應付之相關費用後返還予甲方(若甲方已取得所有權或經設定他項權利者,應完成回復產權及塗銷他項權利),且乙方須將自專戶價金內已代付之乙方應付仲介服務報酬或其他相關費用全數返還存匯入專戶。若乙方於期限內起訴,則專戶款項暫予保留並以確定判決結果做為價款撥付之依據。
二、對乙方:
(一)甲方若未能依約履行,經乙方以書面催告履約後仍未履行,乙方再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要求沒收已付價金,並以書面通知________公司時,由________公司定七日以上期限催告甲方起訴,若甲方未能於期限內起訴者,________公司即將履保專戶內之買賣價金餘額扣除乙方依約應給付之仲介服務報酬及相關費用後轉交予乙方沒收。若甲方對沒收之違約金數額有異議,甲方依法所有違約金酌減之權利僅能對乙方提起訴訟主張,不得對________公司作任何主張。若甲方於期限內起訴,則專戶款項暫予保留並以確定判決結果做為價款撥付之依據。
(二)買賣標的物之產權移轉後,且甲方以買賣標的物向金融機構申貸之款項業經撥款完成,甲方無法律上原因未依約將貸款存匯入專戶或辦理代償或不配合辦理結清尾款之情事時,乙方應即就給付價金尾款提起訴訟,經乙方取得請求給付價金尾款之勝訴確定判決時,得請求________公司就確定判決所載應給付之尾款扣除乙方以買賣標的物設定擔保且尚未清償之債務及其他相關費用後給付乙方。乙方依本款規定提起訴訟後,即得通知________公司將甲方已支付之買賣價金扣除依約應給付之代書費、履約保證手續費、賦稅、仲介服務報酬及相關費用後給付乙方,但如甲方亦已通知就本件買賣爭議事件已提起民事訴訟時,即悉依確定判決結果辦理。乙方應於________公司完成履行保證責任同時,將買賣標的點交予________公司,並將依買賣契約對甲方所得主張之一切權利讓與________公司。
三、若甲乙雙方合意解除買賣契約,或合意終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時,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明確議定價金沒收或返還之內容,撥款內容須將應給付之代書費、履約保證手續費、稅賦及丙方之仲介服務報酬釐清,以作為________公司執行專戶價金撥付之依據。若有部分未釐清者,三方同意於釐清時始由________公司依協議內容撥付,已釐清部分則先由________公司撥付。
四、保證範圍不含物或權利瑕疪、產權返還及房地點交。
五、________公司履行本條第一、二項保證責任前,若有關買賣之爭議已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則應以確定判決或法院和解筆錄作為________公司履行保證責任之依據。
六、除本條第一、二項________公司履行之保證責任外,行使權利之一方如主張因他方違反買賣契約而得請求遲延或損害賠償或違約金之權利時,應自行依法向違約方追訴,與________公司之保證責任無涉。
七、甲乙雙方同意由承辦地政士辦理房地點交及簽署「房地點交證明暨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結案單」相關事宜,並由承辦地政士將前揭結案單交付予________公司辦理專戶結算出款,結案單須由甲乙方本人或甲方指定之登記名義人簽署,否則甲方或乙方應檢附授權書。
八、甲方或乙方因有解約或撥款等相關爭議時,________公司除得依本契約及相關文件出款外,另得保留該款項於履保專戶內,待爭議釐清或司法判決確定後之確定結論將專戶餘款撥付。
九、買、賣雙方同意本申請書第一條所示保證內容,若因天災、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發生時不適用之。
十、本保證之權利轉讓予第三人或設定質權無效。
十一、除非已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違約方是否有違約情事,及他方是否有合法催告或解除契約,甲乙雙方同意悉依________公司認證結果為準,就其認證結果應共同遵守不得異議。
第七條:專戶結算
一、有關履保專戶價金之結算與撥付,應由________公司依三方履約結果進行書面審理認證以作為撥付下列款項之依據:
(一)結算後依約應轉交乙方(或乙方以書面指定之受款人)之款項。
(二)結算後依約應返還甲方(或甲方以書面指定之受款人)之款項。
(三)甲乙方與丙方或地政士間尚未結清之款項。
(四)點交時若因買賣標的而衍生之管理費、維修費等款項尚未結清者,該款項應由履保專戶中扣抵。若乙方就該款項之支付有爭議時,應保留該款項於履保專戶內不得先行請求領取,待爭議釐清後再予辦理,甲乙雙方不得藉扣抵之款項有爭議而妨礙房地點交。
二、甲乙雙方無債務不履行情事,並依買賣契約完成點交(於點交時甲乙雙方應簽妥結案單,結案單簽立後視為點交手續完成),經________公司為書面審理認證及完成專戶價金結算後,即辦理專戶價金撥付,若因時效或金融機構因故無法於當日完成撥付者,________公司得於認證完成次一個金融機構營業日以匯款(限國內匯款)、轉帳之方式將履約保證專戶內之價款扣除本約第四條及相關應付費用後之餘款及其孳息(扣除利息所得稅)給付或返還予應得之人。
三、如甲乙雙方已完成不動產買賣契約及履約保證申請書義務時,任一方(如為數人時,包括其中一人或一人以上)拒不簽立結案單時,拒簽一方視同放棄此權利,________公司得逕自辦理結案出款。前述款項之給付僅限甲乙方及其被授權人(應附授權書)本人之帳戶,必要時,________公司得將該款項提存至法院,由應得之人領取。前開提存所需之相關費用由甲乙方負擔,________公司得逕由履保專戶內之款項扣除。
第八條:保證手續費
按買賣成交總價之6/10000計算(內含營業稅,未達新台幣陸佰元者,收基本作業費新台幣陸佰元整),由負擔,應以現金、即期支票或履保專戶扣繳等方式支付予________公司。
第九條:權利義務移轉
________公司履行第六條保證責任時,行使權利之一方對違約方所得主張之各項權利於________公司履行保證責任之範圍內,同意轉讓予________公司或________公司指定之人,並辦妥一切手續。
第十條:損害賠償責任
________公司對行使權利之一方履行保證責任因而受有損害時,應由可歸責之一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保證責任之免除與終止
一、買賣標的依約完成點交並結清所有價金時,或因故結清所有價金時,或買賣契約合意解除、或買賣契約有撤銷或無效之情事時,或履約保證關係經終止或失效時,________公司同時免除履約保證責任,但不妨礙________公司對專戶價金控管之權利義務。
二、買賣任一方若未能履行買賣契約或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所訂之義務,________公司對違約方免除保證責任。
三、________公司認為價金管理或保證作業有窒礙難行之虞時,________公司得以書面終止保證關係,買、賣雙方同意不得向________公司為任何請求,同時甲乙丙三方應以書面約定履約保證專戶價金撥付之內容。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一、三方同意就本約所涉之專戶款項撥付、或買賣契約之履行結果、或買賣契約效力爭議等事項,均由________公司依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間協議內容、本申請書及保證書等所約定權利義務之本旨辦理認證作業,三方就其認證結果應共同遵守不得異議。
二、若承辦之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案件非經紀業居間仲介成交者,則本申請書關於丙方之約定即不適用之。
三、不動產買賣契約若因乙方因素以致解約時,乙方應將自甲方給付價金內已扣繳之乙方應付仲介若您對於辦理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有任何疑問,請撥________公司免付費客戶服務專線0800-XXX-XXX洽詢服務報酬存匯入履保專戶。
四、第六條各項所涉起訴、撤回、反訴、駁回、判決或裁定等訴訟程序,於當事人以書面通知________公司前,就________公司之認證及價金處理視為未發生,________公司所為之認證及處理,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________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三條:通信方式
買、賣雙方及________公司相互間所為之通信或文件交付,應親自轉交或以書面按本申請書所載地址掛號郵寄送達。如遭拒收或無法送達退回者,均以第一次郵遞日期視為已依本申請書收受通知。一方地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他方,否則他方仍得按本申請書所載地址為郵寄送達。
第十四條:資料之使用
一、甲乙雙方需由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或核撥轉帳清償者,雙方合意________公司提供本案相關房地交易資料予金融機構進行必要之查詢。
二、甲乙雙方經________公司明確告知並同意於買賣流程中有關甲乙方各項資料,由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公司蒐集、處理及使用,結案後亦同。另基於價金履約保證服務、行銷、客戶管理、統計與分析、及其他與________公司等營業目的之相關範圍內,由________公司等於營業期間及營業地區內,處理及利用該等個人資料,以維護交易安全及提供相關服務,並於日後發送相關資訊,並用於契約期滿後之客戶關係維繫與其他行銷活動訊息提供。甲乙雙方同意得由________公司等委託之第三人為之且於________公司等營業期間內有權保留之。
三、甲乙方有權向________公司請求查詢、閱覽、複製、更正、刪除個人資料等權利。惟如甲乙方不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影響相關交易安全、服務品質與履約保證之執行,故若因此受有損害或損失時,概由甲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管轄法院
因本申請書涉訟時,應以買賣標的所在地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契約分存
本申請書壹式肆份,由甲方、乙方、________公司、不動產經紀業或地政士各執壹份存查。
甲乙丙三方就本申請書之內容已詳細瞭解且充分知悉相關權利及義務。本申請書由本人或有權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甲乙丙三方承諾將確實遵守本申請書所規範之事項。
此 致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申請人:
甲方:
身分證(營利事業):
統一編號及地址:
乙方:
身分證(營利事業):
統一編號及地址:
丙方:
統一編號及地址:
地政士:
連絡電話:
乙方營業人員:
連絡電話:
甲方營業人員:
連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參考資料:太平洋房屋-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105-03)。檢自 https://www.pacific.com.tw/ (Jan.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