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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因土地租賃事件訂立本契約,雙方同意之條件如次:
第一條:租賃土地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所在地:坐落____縣____鄉____段____地號土地。
使用範圍面積:____。
第二條:租期
自民國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租期屆滿租賃關係即行消滅,甲方不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內政部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141號公告頒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6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6月23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6號公告修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7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90264511號公告修正
契約審閱權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_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
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 政 部 編
中華民國109年10月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內政部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141號公告頒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6次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6月23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6號公告修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7次會議通過)
契約審閱權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_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內 政 部 編
中華民國105年6月
立契約書人承租人 ,出租人 【為□所有權人□轉租人(應提示經原所有權人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茲為房屋租賃事宜,雙方同意本契約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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